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及《国务院职工带薪 年休假条例》相关规定,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在编所有干部教职工和聘用及借调人员。
三、假期种类事假、病假、婚丧假、产假
四、准假形式和权限
(一)处室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。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。
(二)处室工作人员请假一至二天的。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,分管校长批准。
(三)处室工作人员请假三天(含三天)以上的。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,报学校校长批准。
(四)处室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校长同意,报学校校长批准。
(五)学校校长请假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。
(六)教师请假半天的,教务处主任负责签字批准,一至二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签字批准,三天(含三天)以上的由学校校长批准,教师请假所有申请表在教务处备案一份。
(七)全年请假累计超过 30 天的,不享受单位福利和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(八)所有请假必须履行好请销假手续。
五、请假条件及假期
1、当年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的原则上不允许再请事假。
2、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休单。
3、婚假。未到晚婚年龄的可以享受3 天婚假;男女双方都达到晩婚年龄的可以享受 15 天婚假。
4、产假。正常分娩的女职工给产假 158天,双胎及上的,增加产假 15 天。
5、病假。因患病住院治疗的,其住院期间按病假对待,出院后或门诊医生建议病休的,患者可以请病假。
6、丧假。1-3天。
7、事假。原则上不准请事假,如确实需要请假的按第四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请假手续。
六、请销假审批程序
请假的均应当在假前按照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
(一)填写《请假申请表》;
(二)按照审批权限报送审批人审批;
(三)《请假申请表》统一由学校办公室登记备案;
(四)请假人将工作任务与有关人员进行衔接交办后,方可离开单位,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;
(五)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时间要向办公室进行销假。
本规定自 2019年9月1 日起执行,规定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,由校长室负责解释。
附则:
一、各处室寒暑假原则上有人值班,校级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外出(离开景德镇)必须请假。
二、因私请假期限。每次请假一般在5 个工作日以内,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。全年累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。
三 、请假审批。请假人需填写《请假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经相关领导签字后,并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。
附请假表:
景德镇市第三中学教职工请(销)假申请表
部 门 | 姓名 | 编号 | |||
请假类别 | 病假口 事假口 年休假口 产假口 婚假口 丧假口(请在对应方框内打√) | ||||
请假时间 |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天 | ||||
请假事由 | 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
处室意见 | 处室负责人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
分管校长意见 | 分管领导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
校长意见 | 校长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
销假时间 | 办公室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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