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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市第三中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
部门:市第三中学校长室    作者:[佚名]    更新:2021年2月11日 22:47:40    阅读:12433
来源:市第三中学校长室

   一、设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及报告人

  (一)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

  组  长:周景铭  副组长:金运龙 胡勇敏 李清许 严金发   

  组  员:余爱云、章俊、邹仙勇、各班班主任  

 (二)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

 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。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各班主任兼任,在校长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、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。

 二、疫情及事件报告要求

(一)严把三个环节:传染源、传播途径、易感人群

(二)做到五早: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报告、早隔离治疗。

(三)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,做好专册登记,统计人数,患者名单、发病日期、班级分布、主要症状、目前状况、接触史等。

(四)报告流程

 一旦疫情发生,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。

 班主任→分管领导→校长→疫情报告人→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局。

 发现甲、乙、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、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。在同一班级(≥3例/周)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(如发热、咳嗽、咽痛;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)时,疫情报告人应当在 24小时内上报。重大疫情(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)由疫情报告人应于 2小时内上报。

 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人数、时间、班级分布、主要症状、重症或死亡情况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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