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工作职责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,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,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。团结教育广大会员,努力把工会建成职工之家。
二、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(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)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“桥梁、纽带”的作用,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,依照“中国工会章程”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四、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法令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五、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抓好市级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,做好先进事迹、典型经验宣传工作。
六、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,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。
七、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,履行好监督职能,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八、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。
九、开展女教职工工作,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十、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。依法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
十一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。
十二、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工会女工主任岗位职责
1、围绕学校党政工的中心工作,依照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,制订工会女工工作计划,做好女工工作总结。
2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教育引导女职工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精神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新女性。
3、督促、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、法规,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,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。
4、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,提高女教职工参政、议政的能力和争取女教职工在政治、教育、经济、劳动、家庭等方面与男教职工的平等权利。
5、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。积极参加学校党政和校工会组织的培训、工作交流、研讨等活动,提高女工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。
6、深入基层了解女教职工的工作及生活,向学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,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。
7、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,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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