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(室)、学部、年级(教研)组:
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。从12月1日至7日,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为主题的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,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展“宪法宣传日”宣传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:“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.
二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集中精力、突出主题、贴近实际、形式多样地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,努力形成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,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,弘扬宪法精神,树立宪法权威,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三中,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三、活动时间:
“宪法宣传周”2019年12月1日(周日)开始至12月7日(周六)结束。
四、活动内容:
1、12月4日上午各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宪法晨读。
2、12月6日邀请谢谢法制副校长(市检察院组织部主任胡根林)对初一学生进行专题宪法讲座。
3、各处(室)、学部、年级(教研)组要组织教师、学生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网络答题,宣传宪法、学习宪法。各班级出一期“弘扬宪法精神,树立宪法权威”为题的黑板报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要站在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,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(二)强化统筹协调。各级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强化督促检查,保证活动有序有效进行。
(三)注重宣传实效。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,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,力戒形式主义。要创新宣传形式,加强新媒体技术的作用,把宪法精神融入学校日常生活,深入持久推动宪法学习宣传。
各处(室)、学部、年级(教研)组将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情况,请于2019年12月9日前,以书面形式报政教处。
2019年12月1日
|
Copyright© 2019 景德镇市第三中学 All Rigths Reserved 赣ICP备19006927号-1 | ||
单位地址:江西省景德镇市中山北路671号 邮政编码:333000 | |||
联系电话:0798-8576119 电子信箱:jdz3z@136.com | |||
建议使用 IE 6.0 或以上版本 1024×768 或以上分辩率浏览 | 技术支持:Gipe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