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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护航青春 拒绝校园暴力——法治副校长走进景德镇市第三中学开展讲座
部门:市第三中学政教处    作者:[佚名]    更新:2025年9月28日 14:30:55    阅读:320
来源:市第三中学政教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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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,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,2025925日,景德镇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汪慧敏走进校园,为同学们带来题为《拒绝校园暴力,法治伴我同行》的专题法治讲座,为青春成长筑牢法治防护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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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讲座伊始,汪慧敏以互动提问拉开序幕,通过"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暴力"的提问引发同学们思考,随后结合精心准备的案例与讲解,系统阐释了校园暴力的多重表现形式。她指出,校园暴力并非仅指肢体冲突,还包括辱骂嘲讽等语言欺凌、孤立排挤等社交欺凌、故意损毁财物等财产侵害,以及网络造谣、隐私泄露等网络欺凌,用"打、骂、毁、传、排"五个字精准概括了典型行为,让同学们对校园暴力的界定有了清晰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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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危害,汪慧敏结合未成年人身边的真实案例,剖析了校园暴力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双重创伤,强调"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,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",同时明确指出施暴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她特别援引刑法修正案(十一)的内容,说明刑事责任年龄已下调至12周岁,严重暴力行为即便出自未成年人之手,也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,打破"年龄是免罪金牌"的错误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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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在实用应对环节,汪慧敏传授了"三步自保法":遭遇暴力时保持冷静、勇敢说"不";第一时间向老师、家长求助,留存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;拒绝围观起哄,主动关心被欺凌同学。互动问答中,她还针对"朋友邀自己参与欺凌怎么办""被索要财物如何应对"等问题逐一解答,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行为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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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"这堂课让我明白欺凌从不是小事,遇到危险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。"一名同学课后说道。此次讲座用案例敲警钟、用法律明底线,有效提升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规则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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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陈溪

一校一审: 李明

二校二审: 李清许

三校三审: 付祖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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