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教育公平,规范办学行为,让学生享受均衡的教育资源,促进教育和谐发展,保障教育公平,优化教育生态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“阳光分班”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基字〔2024〕26号)和景德镇市教体局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“阳光分班”工作方案(试行)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特拟定本校“阳光分班”一校一策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发展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,坚持因材施教、分层分类、一视同仁、共同提升的原则,实行新生入学“阳光分班”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实施“阳光分班”,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,均衡配置教师资源,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。创建健康有序、平等和谐、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,办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三、组织机构
1.分班领导小组
组 长:周景铭 付祖荣
副组长:胡勇敏 李清许 向明
成 员:李明、程旭光、黎胜龙、班主任,随机抽取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。
2.分班监督组
组 长:黎胜龙
成 员:章俊及学生家长代表:
3.分班实施部门:政教处
四、分班原则
(一)均衡原则。各班学生在性别、综合素质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,各班师资配备水平大致相当。
(二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。分班过程在学校领导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等多方监督下进行,确保分班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三)随机原则。按照学生、任课教师团队(任课教师的教龄、性别、职称、学科等)“双随机”原则组建班级,不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、实验班、特色课程班等,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、面试、测评等。
(四)稳定原则。分班结束后,起始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,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,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。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,也须按照“阳光分班”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。
五、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
1.经学校集体决策后形成的“阳光分班”方案报备市教体局同意后实施。(完成时限:8月30日前)
2.在分班前,要通过学校校园公告栏公开新生“阳光分班”方案。(完成时限:8月28日前)
3.全面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)由政教处公示。对于“多胞胎”学生家庭,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,捆绑式放在一个班级参与随机分配。(完成时限:8月26日前)
4.班级设置。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,确定起始年级的班级数量和班额。
5.按照班级数量和班额,对学生进行分组。按学生及班级数需求,根据教师的教龄、性别、职称、学科等分配各班学科教师,并确定班主任。(完成时限8月23日前)
6.进行现场分班,在监督人员监督下,组织班主任现场随机抽班,班主任及搭班任课老师严格按抽到的班级任教。(完成时限8月31日前)
7.公示结果。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,学校第一时间通过校务公开栏对分班结果进行公示,分班结果任何人不得变更。(完成时限:9月1日前)
六、后续跟进与评估
1. 学校在开学后的一段时间内,密切关注各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学生适应情况,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。
2. 定期对“阳光分班”的效果进行评估,收集教师、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,不断完善分班方案和操作流程。
七、资料收集
“阳光分班”所有资料由政教处负责收集存档。
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,我校将构建起一套科学、公正、透明的阳光分班体系,为每一位学生创造更加公平、优质的学习环境。
景德镇市第三中学
2024年8月22日
景德镇三中政教处
文字编辑:政教处
一 审:李清许
二 审:付祖荣
终 审:周景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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